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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力提升技能人才地位 打破身份学历等制约

来源:湖北教育新闻|发布时间:2020-07-28|浏览次数:

预备技师将按本科学历落实待遇 市外人才可获一次性30万元安家费

  预备技师的待遇等同于本科生,技能人才也可以当干部了,拔尖高技能人才可获事业编制,部分技能人才评职称率先免试英语和计算机,一次性安家补贴30万元……为让技能人才拥有更大的职业发展空间,培育一批紧缺工匠,武汉近日打出“组合拳”。昨天,市人社局对相关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30万元

  在吸引市外高技能人才方面,《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设计了“刚柔”两种方式。

  办法鼓励用人单位自主采用刚性或柔性方式,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刚性引进是指采取调动、聘用等方式从市外引进高技能人才,并将其户口和人事劳动关系等转到工作地;柔性引进是指从国(境)内外以兼职、技术攻关、定期服务等方式引进。

  对刚性引进并符合一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落实住房优惠政策,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30万元,并放宽落户条件限制,保障工资福利待遇。柔性引进并符合一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在办理外国人居住证、就业证和各类出入境证照时,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武汉市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实施办法》在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方面,有六大新突破。

  1、首次明确了技工院校毕业生落户与大中专毕业生享有统一政策和办理通道。

  该办法第三条:“取得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在我市企业就业并符合我市紧缺技能人才范围的,纳入我市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人才引进范围,并按程序办理毕业生就业和人才引进手续,由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档案管理等服务。”

  【解读】 市人社局职业技能建设处人士介绍,过去,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我市落户,由专门的部门管理,今后则统一到人才中心,与大中专毕业生统一渠道办理就业和落户,简化了手续,方便了紧缺工种毕业生落户。

  2、首次明确了技能人才院校预备技师与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相对应。

  《办法》提到:“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等方面享有与高等院校毕业生同等的见习、求职、创业、贷款政策。”

  “用人单位在聘用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时,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大学本科毕业生聘任到相应岗位,其工资待遇按所聘任岗位执行。”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相应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其学历可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对待。”

  【解读】 预备技师的学历和待遇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与本科学历对应。这有利于为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带来多重选择。

  3、首次明确了技能人才的流动方向和途径。

  《办法》第五条:“技能人才根据个人业务能力和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可从企事业单位技术技能岗位向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流动,也可通过公开招考(聘)向机关、事业单位流动。”

  【解读】 过去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只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此次,明确了技能人才院校预备技师与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相对应,也就首次明确了技能人才也能参加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

  4、首次明确了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比照认定。

  《办法》第六条:“工程技术类的高技能人才转换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用人单位考核申报和市人社部门受理,可凭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书,比照认定为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职称。”

  【解读】 一些重点大型企业里技术含量高、专技岗位上的高技能人才,有时比大学生更管用,但他们在岗位上没有职称,薪水待遇受到了影响。今后,如果因为职称影响了收入的,可直接比照认定为相应的职称,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之间的流动创造了条件。

  5、首次明确了各类技能人才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途径。

  《办法》第七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在我市制造业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掌握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具备技师、高级技师资格或取得相当技术水平荣誉称号者,可申报相应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并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相应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其他技工学校毕业生,按中专学历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

  【解读】 过去,技能人才评职称,条件和障碍较多,他们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可评职称时英语和计算机必考,成为他们的短板。就在前天,国家吹响了职称制度改革的号角,但落实到各地还需要一段时间,且表述是“不做统一要求”,有可能有的地方仍要考。武汉对制造业企业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技术类职称,实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可谓率先打破了“坚冰”。

  6、首次明确了急需紧缺性拔尖高技能人才通过专项招聘等渠道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办法》第十条:“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高技能人才……其他急需紧缺、确有特殊才能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岗位需求,采取专项招聘、专业测评、综合考核等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解读】 这给技工院校、事业单位聘请紧缺性拔尖高技能人才提供了快捷通道。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计划,高技能人才缺口逐年增加。从近三年全市企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调查数据看,机电技术、交通运输、建筑工程、钢铁化工等我市传统优势行业的高技能人才需求量居高不下。同时,制造业占据全市GDP半壁江山,武汉新近成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十三五”时期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会达到一个新高度,高技能人才地位凸显。

  为此,市人社局近期连续出台了《关于实施技能兴汉工程的意见》《武汉市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实施办法》《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等3个政策性文件,破除了不少束缚技能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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